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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私家调查:父母的房产儿子死了儿媳能继承么

北京市私家调查:父母的房产儿子死了儿媳能继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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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产儿子死了儿媳能继承么

一、父母的房产儿子死了儿媳能继承么

儿子若比父母先离世,一般来讲,儿媳不能直接去继承父母的房产。

不过呢,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形,就像儿媳对公婆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在儿媳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就能够继承儿子本应得到的那部分房产份额。

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包含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则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要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那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

因此,一般状况下儿媳是没有直接继承公婆房产的权利的,但要是符合特定的条件,就可以依法拥有相应的权益。

二、父母的房产可以加上儿女的名字吗

父母的房产能否添加儿女的名字 在父母所持有的房产证上添加上子女的姓名,这一举动被视为一种赠予的法律行为。

若房产证原先便记载了夫妻二人的名义,则当决定要将子女的名字加入其中时,必须先行前往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对该物业的价值评估工作,随后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款项,以完成该房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三、父母的房产赠予给子女各人离婚后有分割的全割全力吗

父母房产的赠与行为,在子女离婚后是否具有财产分割的法定效力? 若您的父母已将其住所明确定义并授予您的某一位子女,或该房产已有您们中的任何一人之名命名,那么这栋房屋便已然成为您个人的私有财产。

等到婚姻关系陷入破裂的那一刻,您的配偶无权向分割属于您本人的这套住房。

值得我们高度关注的是,倘若您父母赠与您的这套住宅实际上系婚后由您与爱人共同购买或是婚后继承而来,那么在面临离婚时,此房屋或许会被判定为夫妇二人共有财产,届时要依照特定程序进行合理分配。

值得注意的是,如您在离婚判决前已将父母赠予您的住宅出售或转让他人,那么由此赚取的收益亦归属于您的个人私有财产范畴,并不因其离婚关系的存在而被纳入您们之间的共有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探讨父母的房产儿子死了儿媳能否继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明确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特殊情况。如果儿子先于父母去世,儿媳在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下,是有可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父母房产继承的。这其中还涉及到证据的收集与认定等诸多事宜。另外一个紧密相关的问题就是,若存在孙子女的情况,孙子女是否可以代位继承呢?这也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如果您对这些涉及到继承中的特殊情况、证据要求或者相关联的其他继承疑问还存在不解之处,比如房产份额的确定等,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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